Tuesday, January 3, 2012

約會的藝術 (愛情方程式 - 台北llc婚姻系列)

下列決定可作個人約會標準的借鏡。藉著真誠的立志向主表示心願。 Template for your reference.


個人約會的標準


主,我願意:
1. 只和基督徒約會(林後六14,羅八16)
   假如兩人都沒有接受 神的靈進入他們的靈裡,兩人在屬靈方面就無法合一。
2. 照 神的心意,尋找與我生命方向相同的人,並且容 神繼續帶領我們。
  (西一28 - 29)並且幫助對方在基督裡成長。
3. 以 神所悅納的標準對待對方(帖前四3-8)
   用聖潔的方式對待彼此,不放縱私慾。
4. 以榮耀主的事情作為我們約會活動的原則(西三17,林前十31)
5. 竭力培養且自然流露 神在我生命中的一些品格(詩三七4)
   使我在 神認為我非結婚不可之時能夠承擔丈夫/妻子/父親/母親的責任。(當你有了這些品格不愁 神不把祂的選擇介紹給你)
6. 照著主的心意暫不結婚,直至祂的時候來臨(路二二42)
   並且在我們的感情發展到談婚論嫁的階段時,樂意與雙方家長討論我們的計畫。
7. 在雙方家長完全同意之下,才和我的終身伴侶成婚(弗六1-3,箴二一1)
   父母不喜歡你所愛的人或不准你兩成婚,並不一定等於你不應該和此人結婚。許多時候因為父母察覺到你身上有某些不成熟的態度,才不贊同這樁婚事,一旦你在這些事情上有所改進,他們就會准許你們結婚。
注意:婚姻並非僅是兩人的結合而已,實際上是兩個家庭的結合。切切謹記尊重父母的權柄(意見和勸告),否則後果堪慮,因為此事對你自己的兒女甚至孫兒都有直接的影響。
8. 敏銳 神所定的結婚時間:包括經濟、家庭、關係等各種客觀條件的成熟(腓四19)
   經濟上應有起碼的穩定性,使丈夫能承擔養妻育兒的責任(弗五28-29),而妻子也信得過 神能透過丈夫供應自己。


立約人 簽名:__________________
日期: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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