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April 25, 2006

生病

自從1996年Christmas的重感冒,當時連聖誕節都只能躺在床上。從那時到現在,很久沒有感冒這麼嚴重了。有過一次吃了不乾淨的海鮮,使得半夜上吐下瀉。 但是...... 從來沒有感冒到沒有聲音,說不出話來。從來沒有這麼吐痰這麼多天都是綠色的。從來沒有背痛到半夜會痛到醒過來。 ** 很久沒有跟amy這麼有空的隨便走走,運動。很久沒有跟amy & jasmine有空一起去買東西。很久沒有“這樣“練琴。喜歡可以跟同事們多多認識,想想怎樣傳福音。也可能有機會可以練練忘得差不多的日文?~

Tuesday, April 18, 2006

陪審團 Jury duty

Jury duty..... 不知道為什麼,總是在我印象中,是個沒有啥意義跟會想參與的一個義務。說它是義務,因為成為美國公民後,這就是一個遲早會落在你信箱的一個"炸彈郵件"~ ^^" 以前幫我爸媽填過不少次的陪審團回絕信,畢竟他們之前不常在美國,語言也可能是一個障礙,之前也只是持有綠卡,不是公民。但是....... 對於2004年暑假成為公民的我而言,這實在是說不過去的藉口。加上,我真的認為這是一個該盡的義務,也頭腦裡知道這是一個priviledge...... 雖然以前心裡卻不這麼相信著。總之,在現在的公司決定用我的同時,我也被選中要參加陪審團。由於從來沒有過這個經驗,身邊朋友也似乎沒有人有過最後被選中為12位的其中一位juror,所以去前,我粉緊張....... 也有小小的意念想說, "不會這麼巧被選中" 後來.... as u probably guessed, 我成為了selected juror..~! 且是在out of approximately 300 potential jurors中,第一批的29個中被傳進去的其中一個~ and our courtroom was Dept R, as "READY"!!! =p


 


細節就不多說了,否則我可以寫三大頁吧.... 真的感觸很多!結果是,我們reached the verdict......... I have to say, I feel sorry for the plaintiffs. The family really suffered tremendously, and their medical bills really cost them an arm and a leg. However, we as jurors, 真的太令我訝異了.. had unanimously came to the same conclusion that we all thought the driver (plaintiff) had ran the red light! 雖然我覺得被告也有一點點責任,但是,我們中間12人中的9個人,一致認為告者其實是100%要負責....... 所以雖然我和另外兩個人覺得比例還是有點差別,最後仍是宣佈被告沒錯。


 


I really get a kick out of serving jury dudty!!! Think twice next time when you receive the jury notice - don't just try to find all the excuses to skip it.. ^^"

Thursday, April 6, 2006

Mexico trip & Jury duty

是地 我上禮拜六去墨西哥了! 是跟教會的弟兄姊妹, 還有別的教會跟學校的團體一起去的. 粉是有趣的經驗...~


 


首先, 我可是嚴重性的暈車大王........ 在第一站, 停在San Diego的某一間McDonald時, 還想說... 恩 有進步沒有暈... 結果... 哈!上山路時我就知道... 可能撐不了太久! 後來上山路時, 告訴kari... "幫我拿個塑膠袋預備"~ 後來bus為了我.... 停車了! 總之, 到達墨西哥邊界的時候, 還是受不了, 吐了~ 也一直到星期五的晚上, 打電話告訴我媽咪說我第二天要去墨西哥(因為要早起, 怕沒有時間通知)... 我媽竟然說:"er... 這麼巧, 我也要去耶~" 原來她跟著她教會的姊妹也有報名要一起去. 結果她不知道車子停下來是為了我, 直到要下車時問了kari: "阿 Jane不是跟你坐嘛, 怎麼不見了........?" 那時她才知道... bus當時是為了她的女兒而停下來了..... ^^" 我們去是為了那地一個宣教士在那開了一間孤兒院, 我們是去那為他們的房子paint! One-day trip~


 


之前一直為我工作禱告的弟兄姊妹們, 謝謝你們囉!嘻嘻. 上星期五打電話跟我確認了~ 雖然知道我這禮拜有jury duty (陪審團), 他們仍是願意選擇我.. praise God! 本來這星期一要開始上班, 不過因為... 竟然有選中陪審團, (因為一直要到court才能知道你是否會被選上為那個case的juror)~ anyhow, Friday (4/7/06) will be my 1st day of work then, although the case probably won't be ended until next Tue. 平時有時會看到電影啊, 或是一些電視有在法院裡面的鏡頭, 現在自己處在裡頭, 有粉特別的感受. 雖然我爸爸有點覺得很麻煩, 浪費時間, 不過親身體驗lawsuit的過程, 是一次粉棒的經驗. 由於在case結束前, 什麼都不能提, 就先寫到此吧~ =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