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April 18, 2012

當清明節遇上復活節

好消息Good TV在 April 2012 No. 208的雜誌寫到了這麼一篇文章講到敬祖與祭祖的議題。我覺得寫得很好,想抓幾個重點來分享。


首先,肯定基督教是一個很注重孝道的信仰。舊約的十誡,前四誡是神人關係,後六誡為人倫關係。在中間也是第一個在與 神關係之下的法版上,就是講到孝敬父母的重要性。耶穌自己在十架字上,當想到無法照顧母親時,也將母親交托給家世較為富裕的門徒約翰。弗六2也說到:「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」


過去華人教會受西方教會影響,比較強調生孝,不太重視死孝;而深受儒家思想的台灣社會,重視生孝,也強調死孝,導致誤會基督徒是「背祖忘宗」的一群。


慎終追遠
「慎終」在創世紀二十三章1~4節看到亞伯拉罕在撒拉時,哀痛哭號,且花了四百舍客勒的錢幣買墳地,那塊地後來成了亞伯拉罕的家族墓園。看出他對妻子的愛,也是他對辦喪事的重視。


「追遠」最明顯的就是族譜。有以色列的族譜(創5, 10, 11:10-27, 36; 出6; 歷上1~9, 23)以及新約耶穌的家譜(太1:1~17; 路3:23-28)。表明上帝與列祖的關係。不要以色列人忘記祖先,教會也應該強化並落實慎終追遠的工作。


尊重文化
林前9:19「我雖是自由的,無人轄管;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,為要多得人。」這是保羅成功的宣教祕訣 - 「作僕人的原則」。不只是講這麼不能做、那個不能做,該要用「取代模式」。面對未信主的家人,可從除夕年就開始與家人溝通,徵求同意為年夜飯祝福短禱,拜祖先時,先表明立場,並有取代方式,例如以獻花代替拿香等,到清明時就不致引發衝突,或是不被諒解了。


祭祖本質
民間信仰有強烈的亡魂信念,深信靈魂不滅,人死後繼續生存在另一個世界,陰間的生活和現代非常相似,有食衣住行娛樂需求,但陰間的生活必需品要由陽世的子孫供應。相對的,祖靈有義務蔭蔽他們的後裔。這種相信「魂」「魄」二分法的靈魂觀,死後可為神可為鬼的觀念,成為華人的祖先崇拜的起源。


敬祖的態度
首先要正視華人社會祖先崇拜是民間的生活模式,而基督教信仰可以除卻對孤魂野鬼的恐懼。天父是我們祖先生命的根源及歸宿,相信耶穌,可以把我們懼怕的孤魂野鬼的「鬼」轉化為賓至如歸的「歸」,要離開世界的那一天,可以嚮往「更美的家鄉」。


基督徒對過世的父母表達哀思,注重的是「敬」與「紀念」,更勝於祭拜。耶穌所賜、聖經中應許的「永生」,是永恆的生命,是這個世界跟另外一個世界裡,我們都可以跟創造者本身面對面溝通的生命。對華人死後世界觀茫然者,給予一線曙光。認識耶穌基督的復活,超越死亡的恐懼。約11:25-26「復活在我,生命也在我。信我的人雖然死了,也必復活,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。你信這話嗎?」所以最大的孝道是領家人歸主!


台灣人在面對生命終極有三樣盼望。第一:盼望去的地方不愁吃穿。第二:盼望死後有人來帶路。第三:盼望死後還能夠在一起。耶穌能滿足台灣人對生命終極的期待,祂說:「你們心裡不要憂愁;你們信神,也當信我。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;若是沒有,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。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。」阿門!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